
昨天,一個咖啡事件在微博上熱搜了——大概的經歷是,柳州市民韋女士在窯埠古鎮(zhèn)一家咖啡店拍了個照,啥都沒消費,還被收了50元“拍照費”。對此,店家卻說“原則上是要給100元的?!爆F在咖啡館的入場費這么貴了嗎?◆消費者:拍個照就得50塊錢?最近,柳州市民韋女士在朋友圈看見,窯埠古鎮(zhèn)有一家咖啡店裝修不錯。2月14日晚,她與丈夫在窯埠古鎮(zhèn)吃完飯,就想到這家店看看。這家咖啡店位于三樓,玻璃門關著,需要按門鈴。門口有一塊牌子,寫著“本店低消為68元/位”。來到店內,前臺工作人員給了韋女士一個牌子,提示她掃碼點單。韋女士表示先看看,隨后她和丈夫在店內轉了轉,并拍了照。
并沒有消費,只是隨便轉轉圖片來源:百度圖片韋女士稱,因為當天晚飯吃得比較多,所以她沒有在咖啡店點單。韋女士和丈夫剛準備離開,一名工作人員跟他們說,最低消費68元,如果沒有點單就要收取50元的入場費。工作人員一開始表示要收取50元“拍照費”,之后又說是場地費。雙方理論了很久,最終韋女士老公通過微信支付了50元?;氐郊?,韋女士越想越不對勁,店內并沒有寫明不準拍照或者不點單就不準拍照之類的提示。她認為這是亂收費?!舻昙遥哼M了店就要給錢15日下午,記者來到位于窯埠古鎮(zhèn)B區(qū)的這家咖啡店。與韋女士提供給記者的照片不同的是,咖啡店門口提示牌多了一塊紅色區(qū)域,用黑筆寫著“不消費為¥50/位場地費”。
此家咖啡館門口的告示圖片來源:南國早報咖啡店工作人員譚女士介紹,14日晚8時多,韋女士與丈夫來到店內,當時工作人員已告知他們進店有低消,并提醒他們點單。工作人員認為兩人會在店內消費,才允許其在店內拍照。

譚女士表示,該店的低消是入店最低消費為68元,跟點不點東西關系不大。“原則上是要給100元的?!弊T女士說,雙方僵持很久,最后兩人支付了50元。譚女士還說,他們店是經營下午茶的,因為環(huán)境好,也有一些影樓的攝影師來拍照,同樣也是收費的。拍照收取場地費,也是該店經營收入的一部分。◆如何處理?昨天這事突然在微博上火了,網友的態(tài)度也十分兩極:站消費者和站店家的人數不相上下。

網友們爭執(zhí)不下根據2014年國家公布的餐飲業(yè)經營管理辦法(試行)第十二條規(guī)定,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。我國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也規(guī)定,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。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、通知、聲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、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、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規(guī)定,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。格式條款、通知、聲明、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,其內容無效。規(guī)定是這么規(guī)定,但真要在經營中遇到這樣的顧客,也是真的很無奈了吧。這事,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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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END —統(tǒng)籌:啡姐 | 編輯:政雨 | 視覺:JIRFEI本文經綜合整理自:南國早報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