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3.15剛剛過去,在這期間,一些茶飲品牌也趁勢大力宣傳打假措施來維護品牌與消費者的權益,當然打假之路并非容易,知名茶飲品牌喜茶告某公司侵權商標案件在近期才被判決,喜茶獲賠76萬元。
告侵權商標 歷經一年終獲賠3月16日,廣州市白云區(qū)法院公布了商標法修訂實施后白云區(qū)首例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案件,喜茶告“港座喜茶”餐飲品牌商標侵權勝訴,獲賠76萬元。

據案情顯示,喜茶屬于美西公司旗下的茶飲品牌,具有行業(yè)知名度與廣泛的消費者基礎,及商標形象已經廣為人知,圖形商標等商業(yè)標識也已申請商標注冊并獲準,現(xiàn)均處于有效期內。
但在2018年,美西公司發(fā)現(xiàn)一茶飲品牌未經許可,在其經營場所內的店招、墻飾、茶杯、宣傳單等部位大規(guī)模使用與公司注冊商標與喜茶相同,經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查,發(fā)現(xiàn)茶飲品牌經營的“港座喜茶”餐飲品牌屬于某公司的特許經營運營項目。

/ 左圖為喜茶商標形象(曾用HEEKCAA,現(xiàn)用HEYTEA),右為港座茶館侵權圖片 /之后,美西公司遂將某公司、茶館的經營者陳某一并告上法庭,要求立即停止侵權,并分別賠償300萬元及100萬元。此案件歷時一年后,最終法院根據商標法的規(guī)定,侵權公司與茶館經營者陳某分別承擔的賠償金額共76萬元。
喜茶商標侵權案件 適用“懲罰性賠償”關于喜茶告狀的這起商標侵權事件賠償問題,白云區(qū)法院審理認為:在未經過美西公司授權的情況下,被告公司在其官方網站、微信公眾號大量使用了含有“喜茶”、“HEAKCAA”文字及喜茶品牌logo相似的圖形標志,已構成美西公司注冊商標的侵權。
這種行為容易使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,應承擔停止侵權、銷毀宣傳材料、刪除宣傳信息并賠償損失的責任。
/ 港座茶館侵權圖片 /在賠償數(shù)額的問題上,因各方當事人均未提供足以采信的證據證明美西公司的實際損失數(shù)額,或被告的實際獲利數(shù)額,但被告公司已向四個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服務,被告公司勢必對此獲得了收益。
因此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六十三條規(guī)定,并綜合考慮注冊商標的知名度、正品售價、侵權者的主觀過錯程度和糾錯態(tài)度、侵權形式、期間、后果、影響以及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支出等因素,酌定被告公司應承擔的賠償金額為70萬元,茶館經營者陳某應承擔的賠償金額為6萬元。

類似案件在行業(yè)內也不光是喜茶,在餐飲行業(yè)近幾年出現(xiàn)很多侵權案例,一些餐飲公司也應當吸取教訓,對于在商業(yè)宣傳,走正規(guī)渠道才是一個品牌的長久之路,靠山寨依托知名品牌來創(chuàng)建流量最終都是要付出相應的代價,最終名利兩空。
信息來源:廣州日報記者:章程、湯南通訊員:云法宣、民三庭、段靜楠原文標題:《“喜茶”勝訴獲賠76萬元!白云首例“懲罰性賠償”案宣判》—————END—————中國飲品快報編輯|小W 版式|小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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